04-11周六
¥419
1.用餐:含2正1早,酒店含早餐+自助晚餐,1正餐为围餐形式,一围(10-12人)
2.交通:空调旅游车往返(按人数配车(不分成人或儿童),33—53座不等,保证一人一正座);
3.导服: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4.门票:含行程上景点第一道大门票;如游客不参加景点活动,无门票优惠返还
5.其他:已含旅行社责任保险,赠送10万保额旅游意外险,每人每天一支水。
1、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报名时在我社购买;
2、景点内小门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3、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4、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游客须知及安全提示】
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报名签定旅游合同时的最终行程及报价为准。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部游客同意下、在不影响原定服务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先后顺序进行适当调整。
2、我社有权根据客人报名上车地点情况安排用车接送情况,以我社提前通知为准。
3、出发时切记携带有效身份证正本,12岁以下小童携带户口簿正本,港澳台同胞请携带赴大陆通行证正本,外籍人士请携带护照正本;
4、根据《旅游法》规定,如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团必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报名时请出示有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或者复印件。
5、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本社负责协助解决退还未产生门票款,由此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
6、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7、我司已依法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引发的事故,每位国内游客最高赔偿限额100万元人民币。
8、请您认真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当地的接待质量,您的意见单也将是行程中发生投诉的处理依据。
9、为了保障您的旅途愉快、安全,抵达旅游地后,请听从导游的安排及相关安全提示,切勿私自离团、脱团。如客人切实需要离团、脱团,请签好“自愿离团证明”及终止旅游合同书,已经发生费用或已提前预付费用不予退款,未产生的门票,按照旅行社团队成本价退款;离团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10、旅途中客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等);
11、各位游客有义务拒绝黄、赌、毒,晚上不要与陌生人出行或前往当地出租车、黄包车司机推荐的消费场所消费,避免发生问题,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与旅行社无关,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
12、游览途中请遵守当地民俗民风、当地的管理规定和旅游秩序,文明出行;
13、游览期间注意个人安全,照顾好随行的老人与小孩;游客在选择爬山、潜水、漂流、滑水、滑雪、滑草、蹦极、跳伞、骑马等活动时请客人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选择适合自已的旅游项目,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游客不能参加刺激及危险性的旅游项目;
14、注意旅游中个人用餐卫生,不要吃在路边小摊东西,热带水果不宜多吃,避免过敏及腹泄情况发生。
15、车辆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车辆在颠簸路段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或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16、房间洗手间、餐厅及洗手间多为光滑地面,行走时请注意脚下安全,避免摔倒。
17、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隐瞒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当地实际情况,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18、游览景点如遇国家政策性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关闭,我社退还与景区的协议门票差价;赠游景点如遇景区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游览,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参观,我社有权无偿取消赠游景点并通知游客。
19、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惠的游客享受景区门票优不存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敬请注意!相关免票规定具体参考各景区标准,如有免票,退还与景区的协议门票价格。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组团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组团社不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组团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组团社与旅游者分担。造成旅游者滞留的,组团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组团社与旅游者分担。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火车、有轨电车、轮船、出租车等)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备注:
1、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2、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如发生财物丢失,我司将按签订的旅游合同处理;
3、景点游览先后顺序以当天导游安排为准,但景点绝不减少;
4、个别旅游产品为山区线路,个别用餐及住宿条件有限,敬请游客谅解;
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风雪、塌方、交通堵塞等)造成的延误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我司将按签订的旅游合同处理;
6、出发当天请游客提前10分钟到达,我司将按签订的旅游合同处理;
7、因政策性物价调整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增加费用由游客自理;
8、行程上的行车时间为参考时间,以当天实际行车时间为准;
9、此线路仅限45人/团,如人数不足,我司将提前通知游客改期或更改线路,或按照我司签订的旅游合同的相关内容办理,敬请谅解。
10、为提升旅游体验,增加旅途乐趣,导游或将会在车上为游客介绍各地特色农产品、土特产等商品,并提供“车购”服务,游客可根据个人需求自愿选择、自由购买,旅行社及导游绝不强制消费、绝不变相诱导、绝不捆绑销售。不购买者不影响正常行程安排,不产生任何附加费用与不良影响。请游客理性消费、按需购买,自愿消费、绝不强制。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 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客人签名:
微信内无法直接下载 Word 文档 请点击右上角 "..." 选择 "在浏览器中打开"
或直接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